金秋九月,高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人已走向崭新的工作岗位,翻开了人生新篇章。为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珠海市政府出台各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落地效果好的积极扶持政策。其中之一是,通过为企业减负的办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本市用人单位只要招用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单位实际缴纳部分将全额补贴给用人单位。
据了解,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也是一项就业扶持民生工程,通过为企业减负,鼓励其招用高校毕业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这些青年优秀人才有更多的机会展现拳脚,增强社会竞争能力,从而达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又减轻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效果。
根据政策规定,补贴对象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将按用人单位每月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可按月(或按季度)申请上月(或上季度)的补贴。市属用人单位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只需提供申请表、花名册、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材料即可。详细的办事指南大家可登录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服务大厅→办事指南→就业补贴申领→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