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年度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费率表
社会保险类别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数额(单位:元)(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缴费费率
上限
下限
单位缴费费率
个人缴费费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
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
18213
2906
13%
8%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上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
3643
一档
6.5%
2%
下限:按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档
2.5%
0%
失业保险
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5月1日起1650元)。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按本市2016年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计算)
18732
1650
0.8%
0.2%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是0.1%、0.15%、0.2%、0.3%、0.4%、0.5%、0.55%、0.6%。
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省月平均工资6071元/月为计算标准;失业保险2017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为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