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属税务分局主要工作职责
直属税务分局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主管省级预算收入征管的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级预算收入的各项税收、指定收入项目的管理和部分征收业务工作;负责省级税收收入入库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省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级税收有关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税收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办法。
(二)参与编制省级税收固定收入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处理有关事宜;负责所主管收入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省级税收固定收入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广州市范围内省级税收固定收入企业的全责征收工作。
(四)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省级固定收入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五)组织省级固定收入纳税户纳税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全省地税系统省级税收收入预算级次的检查;协调全省对省级固定收入实行专业管理、服务和专项统计。
(六)组织实施省级固定收入税收管理员和省级税收联络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省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并编写信息化相关业务需求,承担相关系统运行中的业务管理。
(九)按规定提供省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
(十)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
业务职责:对管辖内纳税人税源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业务咨询电话:0756—12366—2